带头学 创新讲 务实干——新疆掀起学习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热潮

9月22日,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街道南公园社区开展“迎中秋送祝福 民族团结一家亲”联谊活动,各族干部群众欢聚一堂,喜迎中秋佳节。孙振嵩摄
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是新疆发展进步的根本基石。
9月21日至27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正式施行后的首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全疆各地以党建为引领、以学习为载体、以实践为落脚点,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热潮,让法治思维根植人心,让民族团结之花常开长盛。
领学:
以党内学习带动全民普法
宣传周期间,新疆多地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学习内容,常态化开展交流讨论,推动党员干部以法治思维夯实民族工作根基。
9月22日,塔城地区民委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专题集中学习,系统研读法律条文,深刻阐释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参会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交流讨论。
9月23日,阿图什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学习会,立足宣传思想工作职能,深入学习法律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体干部职工以法治思维抓实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工作,以党内集中学习赋能全民普法教育,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常态化。
阿图什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温晶说,要把所学法律知识和民族政策融入日常新闻宣传、舆论引导工作中,多用群众听得懂、接地气、有温度的语言,讲准讲透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引导各族群众同心守护美好家园。
活学:
以创新载体推动入脑入心
新疆多地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以宣传周为契机,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党日、主题团日活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覆盖各党支部、党员及团员青年,让法治理念融入组织生活、浸润日常生活。
9月23日,伊犁师范大学大学生法律服务宣讲团依托主题团日活动,走进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伊宁市胡地亚于孜镇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普法宣讲。为让法律条文“活”起来,宣讲团自编自演普法小品,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等内容融入剧情,把法言法语转化为通俗易懂的家常话,让基层群众在润物细无声中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9月21日,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阿克苏边境管理支队破城子边境检查站党支部紧抓农时节点,在温宿县博孜墩柯尔克孜族乡库尔干村开展“助秋收 话团结”主题党日活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村民宣讲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生动解读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内涵,同时主动帮助村民抢收农作物,耐心倾听群众对工作的意见建议,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
“对着宣传册直接读法律条文,传播效果有限。”民警胡伟涛说,把法条转化为家常话,大家易于理解、乐于接受,这部法律就能在群众心里生根发芽。
促学:
把教育成果转化为行动自觉
学习宣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教育培训是关键一环。新疆充分发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主阵地作用,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纳入各类干部教育培训课程,通过专题授课、案例教学、专题研讨等方式,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教育常态化、系统化,全面提升干部队伍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法治素养和履职能力。
自2026年秋季学期开学以来,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在学制2周以上的各类主体培训班中,开设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课程,聚焦法律落地实践要点、基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难点、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务实举措等精准授课,通过以案释法、以例明理的方式,让参训干部学懂弄通、学以致用,切实将法治知识转化为履职实效。
9月22日,柯坪县社会主义学院举办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培训班。培训紧扣“学习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聚焦法律核心内容开展专项学习,引导全体参训学员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积极发挥联系广泛、思想活跃、专业突出优势,争做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者、践行者和推动者。
(记者李嘉妮,通讯员沙奇、曹学东、优丽吐孜·阿不都克依木、马磊、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