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闭幕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刘翔报道)9月23日,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闭幕。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祖木热提·吾布力主持会议并讲话。
常委会组成人员45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自治区坎儿井保护条例、旅游民宿促进和管理条例、街道办事处条例、机关运行保障条例、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表决通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胡杨河市共青镇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表决通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吐鲁番市报请批准有关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表决通过自治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表决通过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和人事任免事项。
会上,为新任命的自治区国家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锚定党中央赋予新疆的“五大战略定位”,按照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立足人大职能职责,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推动高质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助力“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要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活动为契机,扎实学习宣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积极稳慎完善配套法规,加强法律实施情况监督,推动法律精神深入人心。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明山、李宁平、平新来、王国和、艾尼瓦尔·吐尔逊、宋亚君出席会议。
自治区副主席克衣色尔·克尤木,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当天下午,举行了“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专题讲座。
22日下午,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85次主任会议听取常委会会议各项议题审议情况汇报,决定交付常委会全体会议表决。